親權只會判給父母嗎?一名60多歲的楊姓婦人,其孫女在5年前未婚生女(即楊姓曾孫女),因為父親不詳,孫女經濟能力不佳,連自食其力都有困難,楊婦女兒(即孫女母親)生了10名子女,年紀最小的甚至比曾孫女還小,根本沒有辦法再多負擔曾孫女的照顧開銷,楊姓婦人表示「不論多辛苦,都要把外曾孫帶大」,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曾外祖母的誠心感動法官,最後把監護權判給楊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