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查出高志鵬向國有財產局副局長請託、關說,具有「實質影響力」,今天上午宣判,依貪汙罪將高志鵬判刑四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追繳不法所得50萬元;高的助理姚昇志被判刑一年四月,褫奪公權兩年。

引自聯合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