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兒擔心父親死後分不到遺產,遂與父親的王姓特助簽訂契約,承諾王特助如能提供資料幫她在將來遺產分配時取得財產後,就付一億元當酬勞;然林女事後認為自己為爭得足夠遺產,拒絕給付王特助一億元之酬勞。王特助依此向士林地院提起告訴並另外違反契約之違約金。

法官認為,家族遺產分配還未完全塵埃落定,至於王男,除了交付財產資料外,並無任何未履約的損失,一倍違約金太嚴苛,酌減至一千萬元,加上合約的一億元,判林女共應給付王男1.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