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婦積欠卡債250萬元,因循環利息使得債務越滾越大,張婦偶然間聽朋友提到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作卡債處理,只要聲請通過,就可以依原本債務的一到四成償還。張婦先和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協商不成再向法院聲請更生,因張婦在清潔公司打零工,月薪2萬元,每個月必要的生活支出1萬8600元,從張婦提出的更生方案,扣除必要的生活費後僅剩1400元,已所剩無多,要按月還1500元,也是很吃力,法院審酌張婦的還款能力認定張婦人確實已盡力償債,裁定張婦每月還款1500元,只需償還6年總計10萬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