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快到了,很多百貨常常會推出福袋人氣,但如果是網路業者推出福袋可要小心,台北有一名王小姐,去年在成衣網站買福袋,但覺得福袋內褲子尺寸不合,要求換貨,但王小姐收到新的福袋還是不滿意,要求退貨,遭到業者拒絕,王小姐氣得上網罵業者惡劣、詐騙,還告業者詐欺,業者反告王小姐誣告,求償200萬元,最後法官認為業者換貨時,福袋內容物的確和一開始承諾王小姐的不一樣,判決業者敗訴,王小姐沒有誣告,不過全案還可以上訴。

消保會認為只要業者推出福袋所有獎項、名稱、單價和數量通通都得標清楚,民眾如果買到過期或瑕疵貨也可要求退換貨,販售福袋過程應當全程公開,否則可能受罰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