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會議。
區分所有權會議: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會議。
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第7條 《公寓大廈收件人可為送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