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8條《入侵他人電腦罪--駭客罪》
  • 台中地區-4/8(二)14:00~17:00,免費與律師現場諮詢開始預約啦(❁´◡`❁) 名額有限,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