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狀況比較適用在現今大學生的身上!租屋行為是一種極為普遍的契約行為。
當然這種契約行為需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行使?
依照民法第77條,基本上,當未成年人要做有關法律上的事情,避免未成年人吃虧,通常都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跟允許。但是有二種情況是不用的:
1、純獲法律上利益。
2、依照年齡跟身分,而是日常生活所必須。
上述兩種狀況都是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跟允許,未成年人自己處理就可以了。
但是未成年的大學生在外面租屋算不算「依照年齡跟身分,而是日常生活所必須」?
依照現在的民情,學校宿舍空位越來越一床難求了!校外租屋情形越來越普遍,算是「日常生活所必須」!
通常要租屋時,都會跟家長告知,因為這是基於禮貌關係。但是實際上,大學生在校外租屋在法律上是不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跟允許。
民法第434《失火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