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台中地區-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名額有限(❁´◡`❁)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台中地區-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名額有限(❁´◡`❁)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首頁
法律知識庫
成功案例
服務項目
看新聞學法律
我們的團隊
聯絡我們
首頁
法律知識庫
成功案例
服務項目
看新聞學法律
我們的團隊
聯絡我們
首頁
›
法律知識庫
›
法律知識庫
›
租屋糾紛
租屋糾紛
民法第426-1《不破租賃原則基地-承租人移轉建物》
2009年02月28日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承租人房屋所有權移轉時,其基地租賃契約,對於房屋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 上一篇
民法第429條《出租人之修繕義務》
下一篇 →
民法第425條《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及其排除》
← 返回租屋糾紛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