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低報是什麼? 一次看懂對勞保、勞退、資遣費的真正影響與自保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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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勞工以為高薪低報只是少扣一點保費,實際上卻可能影響勞保老年給付、傷病給付、生育給付、失能年金、勞工退休金,甚至讓資遣費爭議更難主張 。本文一次說清楚法律定義、實際損失與自保方法 。

     

    前言:看似「雙贏」的省錢陷阱,其實正悄悄吃掉你的法定保障

    在每個月的發薪日,許多勞工看著薪資條,可能會發現公司申報的「勞保級距」遠低於自己實際領到的總薪水。很多人上班多年,明明每月實領薪資不低,等到生病住院、懷孕生產、發生失能、被資遣,甚至快退休時,才發現公司長期「高薪低報」 。

    表面上看起來,雇主替勞工節省了每個月從薪水中扣除的勞健保自付額,似乎是一種勞資雙方「節省成本的小技巧」;但實際上少掉的,可能是你的勞保給付、退休金累積,還有未來發生爭議時最關鍵的薪資證據。實務上所說的「高薪低報」,通常就是雇主沒有依勞工實際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或沒有依實際工資申報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

    本所將從勞動法規與實務爭議的角度,為您完整剖析高薪低報的法律定義、各項權益損失,以及勞工該如何透過合法的途徑進行自保與求償。

     

    一、高薪低報,法律上到底是什麼?

    先講結論:勞保與勞退的申報級距,都不是看老闆想報多少,而是看勞工「實際工資」是多少。

    1. 什麼是「工資」?

    《勞動基準法》將工資定義為勞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含工資、薪金、獎金、津貼及其他經常性給與 。實務上,許多雇主為了降低人事成本,會將薪水拆分成五花八門的名目(如:全勤獎金、伙食津貼、績效獎金、職務加給等),並宣稱這些屬於「恩惠性給予」而不列入投保薪資。然而,只要這些款項具有「勞務對價性」且屬於「經常性給與」,在法律上都應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

    1. 勞保局的申報規定

    勞保局也明確說明,勞退應以全薪申報,不能只用底薪,更不能用扣掉勞健保自付額後的「實領薪資」來申報。對於勞保,勞保局同樣指出,投保薪資應以月薪資總額為準,加班費也應列入;如果每月收入不固定,原則上以最近3個月平均計算 。

    也就是說,若勞工實際每月領6萬元,但公司只用3萬多元申報勞保、勞退,這通常不是「節省成本的小技巧」,而是申報不實的問題。法律效果不是只有補差額而已,還可能衍生罰鍰、補收、損害賠償,甚至在勞資爭議時讓雇主陷入更不利的位置 。

    二、對勞工保險(勞保)的影響有多大?

    高薪低報最直接的傷害,就是勞保各項給付會跟著縮水。勞保的設計是為了分擔勞工在遭遇生老病死等重大事件時的經濟風險,當申報基數被壓低,所有的理賠與保障也會隨之大打折扣。

    1. 老年給付:退休規劃的基石受損

    例如老年年金給付,是以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上保險年資再依法定公式計算;老年一次金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也都直接與平均月投保薪資連動。換句話說,投保薪資被低報,不是只影響「現在」,而是把你未來退休時的給付基礎整體往下壓 。這將導致勞工在屆齡退休時,領到的年金遠低於其實際應有的生活水準。

    1. 生育、傷病與失能給付:急難救助金大幅縮水

    不只退休而已。各項給付的影響如下:

    生育給付:是依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若被低報,產假期間的經濟補貼將大受影響。

    普通傷病給付:原則上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發給。當勞工因病住院無法工作時,這筆錢是維持家庭生計的重要來源。

    失能年金:則以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年資再乘1.55%計算。若因意外導致失能,低報的薪資將使勞工面臨更嚴峻的經濟困境。

    也就是說,當你的投保薪資被低報,將來請領生育、傷病、失能等給付時,金額都可能直接變少。很多人平常感受不到,但一旦真正出事,差距就非常有感 。

    三、對勞工退休金(勞退)的影響有多大?

    勞工退休金新制最核心的邏輯很簡單:雇主至少要按勞工每月工資6%提繳到個人專戶。這筆錢是雇主依法必須額外負擔的法定責任。

    如果月提繳工資被低報,進到你退休金專戶的金額就會跟著變少;少的不是只有當月,而是每個月都少,再加上後續收益,長期差距會被放大。

    【實際試算影響】舉例來說,若勞工實際工資是60,000元,但公司只用 36,300元申報勞退,單月少提繳的金額就是 (60,000-36,300) × 6% = 1,422 元;一年就是17,064元;十年累積就已經少了170,640元,這還沒有把投資收益算進去 。

    所以,高薪低報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就是它不是一次性損失,而是慢慢侵蝕你的退休資產。依勞退條例,雇主未足額提繳致勞工受損,勞工還可以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四、對資遣費的影響有多大?實務風險解析

    在諮詢實務中,勞工最常問的問題之一是:「老闆低報我的勞保,將來如果我被資遣,資遣費是不是只能用那個很低的投保薪資來算?」

    1. 法律名詞釐清:資遣費看的是「平均工資」

    這裡要特別講清楚一個常見迷思:資遣費不是直接用勞保投保薪資計算,而是看「平均工資」。《勞動基準法》將平均工資定義為計算事由發生前6個月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如果是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資遣費原則上是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最高6個月;若是繼續適用勞基法舊制者,則是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 。

    因此,從法條上說,高薪低報不會自動把你的資遣費合法降成較低投保薪資;只要你能證明實際工資,資遣費仍應按真實平均工資計算。

    1. 實務風險:舉證困難導致權益受損

    問題在於,若公司長期把部分報酬拆在帳外、現金、補助、津貼名目下,又沒有完整薪資明細、匯款紀錄、出勤與獎金證明,勞工在主張資遣費時,舉證成本就會明顯增加。換句話說,高薪低報對資遣費最大的傷害,往往不是法條公式本身,而是把你的證據做薄了 。這是依工資與平均工資定義可合理推知的實務風險 。當勞工無法在法庭或調解會上提出具體明確的薪資證明時,往往只能被迫接受較低的和解金額。

    五、雇主會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雇主採取高薪低報策略,雖能獲得短期的保費成本縮減,但將面臨極高的行政與民事法律風險:

    《勞工保險條例》的重罰: 雇主若未依規定申報勞保,或把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以少報多,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可按短報或多報的保險費金額處 4 倍罰鍰;勞工因此受損時,雇主還要負賠償責任。這不是單純行政缺失,而是會直接回到金額差額與損害賠償問題。

    《勞工退休金條例》的罰則與賠償:在勞退部分,雇主若未依規定調整月提繳工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2條,可處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罰鍰;若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還會有滯納金、限期補繳與行政執行問題 。若因未足額提繳導致勞工受損,勞工也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31 條請求損害賠償 。

    六、勞工發現高薪低報,該怎麼做?自保三步驟

    面對公司的不實申報,勞工應保持冷靜,並依循以下專業法律建議進行自保與反擊:

    步驟一:完整蒐集薪資與出勤證據

    第一,不要只憑感覺,要先整理證據 。最基本的資料包括:薪資單、薪轉紀錄、勞動契約、出勤紀錄、獎金與津貼明細、加班申請與核准資料、公司內部訊息,還有任何可證明實際工資的文件 。因為真正到了爭議階段,關鍵通常不是「你有沒有委屈」,而是「你能不能證明」。

    步驟二:向主管機關反映或申訴

    第二,勞保局目前的公開指引是:提報檢舉前,原則上可先向投保單位反映;若不方便反映,或反映無效,再向勞保局提出申訴。勞保局也明確列出,檢舉時可附上在職期間出勤資料、薪資明細等資料影本,以利查證是否有未覈實申報投保薪資、未提繳勞退或提繳工資以多報少等情形。

    步驟三:尋求專業勞動法律協助

    第三,如果問題已經牽涉到資遣、退休、給付申請、重大薪資差額或多年短提繳,建議盡早由律師或專業勞動法人士協助整理請求項目與證據路線 。因為高薪低報通常不是單一問題,它常同時牽動勞保給付、勞退差額、資遣費、工資認定與時效判斷,越晚處理,成本通常越高 。此段屬法律風險管理建議 。

    結語:守護屬於你的法定權利

    高薪低報最可怕的地方,不是當下少扣了多少保費,而是它會在你最需要保障的時候,讓你的權利一起縮水 。對勞工來說,它可能吃掉老年年金、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年金與退休金累積;對雇主來說,它則可能變成補繳、罰鍰、損害賠償與勞資爭議的連鎖風險。薪資怎麼領,申報就應該怎麼報;真正該省的,是爭議成本,不是勞工的法定保障。

    若您目前正面臨薪資申報不實、資遣費計算爭議,或需要評估勞退短少的具體求償金額,建議攜帶相關薪資與出勤證據,尋求專業律師的個案諮詢,以確保您的勞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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