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約對房東來說,容易帶來較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特別是在終止租約和租金調整方面。 如果發現租約已經到期了,要再租約到期前一個月以存證信函方式通知對方不再續約,若租約到期後才發現租約已到期仍可以寄存證信函要求出新簽定出賃契約。房東應於租約到期前主動聯繫房客重新訂立新約,不想續約也以存證信函方式通知不再續租,必要時尋找專業人士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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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人簽訂契約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