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居家、設計為主題的Youtuber「Lo-Fi House」設計團隊,原本在Youtube上擁有66萬訂閱數,還多次與知名Youtuber愛莉莎莎、志祺七七合作進行房間改造,卻在109年4月底爆出抄襲風波,一則Dcard揭露Lo-Fi House影片中「即興創作」單元所繪製之畫作竟與知名網站「Pinterest」中的作品一模一樣,經網友整理Lo-Fi House有侵權疑慮的作品逾60件,更讓網友憤怒的是,該設計團隊除宣稱畫作係由自己創作外,甚至在自家平台高價販售。事發後,雖然團隊多次發出道歉聲明,網友仍不買帳,認為其不負責任、避重就輕,但比起網友對抄襲事件的反應,對該設計團隊來說,後續的侵權賠償才是一大問題。
甚麼是「抄襲」?其實在著作權法上並沒沒有所謂抄襲的用語,只有「重製」、「改作」。「重製」是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改作」是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按照Lo-Fi House團隊在「即興創作」單元所繪製的圖片幾乎與Pinterest上肢圖片一模一樣來看,其行為應屬於「重製」,然不論是「重製」或「改作」都是專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也就是如果要從事重製或改作的行為,必須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若未經同意擅自重製或改作他人著作,就會構成著作權法的侵權行為,這樣的行為不單要負賠償責任,還必須面臨刑責,此外設計團隊將重製或改作的畫作上傳到網路的行為還會另外構成「公開傳輸」,同樣也是有賠償及刑責問題必須去面對。
Lo-Fi House團隊可以主張合理使用免責嗎?因為團隊所拍攝的影片為營利用的影片,宣稱自己繪製的畫作還放在自家平台公開販售,要主張合理使用的難度非常高。因此在這樣的案例中,要免責幾乎是不可能,提醒民眾利用他人著作之前,務必取得授權及同意,避免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同時也能鼓勵創作者繼續創作高品質的著作。
自創歌曲版權爭議,青峰勝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