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至2012年12月底,委員會決定補償共計3,888件,補償金額共16億3,844萬5千元,平均每件約42.1萬元。決定補償人數共1794人,其中遺屬補償金1,285人,平均每人領取約30.09萬元;重傷害補償金198人,平均每人領取約65.5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311人,平均每人領取約28.14萬元。
誰負責審核犯罪被害補償金?不服可以救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