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社會勞動應注意哪些事?

履行社會勞動應注意以下5點。

履行社會勞動應注意以下五點:

1.履行社會勞動應依觀護人指定之期日、地點,並向指定之執行機關報到執行。

2.履行社會勞動應遵守勞動執行人員之命令,並於履行期間內完成指定之時數。

3.履行社會勞動時,有下列情形,得撤銷易服社會勞動:
(1)經觀護人或勞動執行機構依法通知報到三次以尚未到者。
(2)執行勞動時有遲到早退之情形視同未履行,累積達三次以上者。
(3)拒絕被分配之工作,累積達三次以上。
(4)因飲酒或其他不當行為影響工作進行或勞動機構之管理,達三次以上。
(5)到場履行勞動時,對勞動機構之執行人員或其他勞動者,有言語侮辱、騷擾挑釁或肢體暴力之行為者。
(6)不得冒名頂替,如經發覺,亦得撤銷。
(7)明示不願履行勞動。

4.履行勞動期間之交通、膳食、安全、意外險之保險費用應自行負擔。如造成機構之損害,履行勞動義務者應自負損害賠償責任。

5.未經檢察機關允許,不得更換執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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