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男子曾煥騰與同居女友爭吵,狠心將阮姓女友從13樓推落,幸落在9樓遮陽篷,卻造成四肢永久性癱瘓,法院判賠近1700萬元。曾不但不賠償還否認犯行,6年來不聞不問,女方肌肉萎縮,背著尿袋出庭,哭得肝腸寸斷,曾不為所動,法官也看不下去,更一審重判他8年徒刑。
在舞廳上班的阮女原是大美女,94年間與長得相當帥氣的曾煥騰認識並同居,卻因感情上問題多次口角並遭施暴,同年10月間阮女因再遭暴力,只好寄住友人處。同月11日下午回租屋處拿衣物,卻發現衣服遭剪破,雙方再起衝突。曾掐住對方脖子,抬起女方的身體,將她往外推落,摔落在9樓遮陽篷。
33歲阮姓女子原本要原諒男友,孰料對方沒有任何關心,還辯稱阮女當天兩次想跳樓自殺被他阻止,第三次來不及阻止而墜樓。阮女相當傷心與失望,控告曾煥騰殺人未遂。
阮女每次都由家人推著輪椅出庭,身上背著尿袋,一說起往事就禁不住哭泣,無法相信昔日男友竟如此無情無義。即使阮女哭得肝腸寸斷,曾煥騰卻是無動於衷,法官勸曾煥騰與同行的母親,念在過去情分上多少賠償一點,但都被以經濟狀況不佳拒絕。
一、二審都依殺人未遂判刑7年,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法官認為,阮女當時年僅27歲,卻因曾的行為要終身受難,情何以堪;曾煥騰生性暴烈,僅因阮女不願繼續交往就下重手,致頸椎受傷四肢癱瘓,且始終否認犯行,未賠償半毛錢,任由女友長期插尿管、肢體萎縮,未曾聞問,惡性重大,判處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