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共有遺產 被兄弟姊妹提告

高雄市楊姓男子的父親過世後留下3塊土地給他和兄弟姊妹們繼承,他涉嫌用「借名登記」的方式將這些遺產轉到自己兒女名下,高雄地檢署依侵佔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楊姓男子的父親73年過世,95年母親也過世,兩人留下3塊土地,由4名子女繼承,大家約定遺產不予分割,維持共有關係,並推60歲楊男為繼承登記名義人和財產管理人。楊男母親過世後隔年,大家開家族會議,會議中協調分配位於鹽埕區的一棟房子和楠梓區的兩塊土地。

在99年1月楊姓男子擅自將父母位於楠梓區的兩塊土地遺產轉到自己兒子和女兒名下,同年4月再將用同樣的方式,將鹽埕區的房子轉到兒子名下,楊男兄弟姊妹事後得知,提出告訴。

楊男辯稱,兄弟姐妹中有人欠他錢,有人還未繳交相關遺產費用,所以暫時沒有把土地移轉給其他人。檢方認為,楊男說的沒有證據證明是真的,而且他也不能擅自將這些土地移轉到自己小孩名下。

檢方認為,楊男用「借名登記」的方式瞞著兄弟姊妹,將父母遺產轉到自己小孩名下,涉及侵佔罪,偵查結束後將他提起公訴。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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