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女乘客 司機判6月

新北市張姓計程車司機因遭女乘客質疑故意繞路、亂跳表,見女乘客欲下車離去,竟涉嫌鎖上車門、出手揮拳毆打女乘客。法院依強制罪、傷害罪判處司機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張姓司機去年7月間載蔡姓女乘客前往台北市萬華區時,因蔡女認為司機故意繞路、亂跳表,雙方發生口角。蔡女表示要立即下車,但司機非但未停車,反而強行鎖上車門,並徒手揮擊蔡女左臉1拳,不讓蔡女離去。蔡女跳車向路人求救後,報警處理。


司機在法庭上辯稱,雙方確實因跳表、繞路等糾紛發生爭執,但他絕無出手傷人。法院審酌,蔡女受傷的診斷證明書、證人說詞,認定司機犯有傷害、妨害自由等罪。


法官在判決書表示,司機遇到乘客質疑計價方式,應控制自身情緒,不應傷害他人,且為保障社會大眾乘車安全,應嚴懲犯行,最後依強制罪、傷害罪判處司機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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