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害癱瘓 外配判7年

桃園楊姓印尼籍外配不堪每天照顧兒子,無法外出工作賺錢寄回娘家,竟從兒子六月大至一歲三個月期間連續施虐,致其子五度因四肢骨折、顱內出血住院而淪為植物人;桃園地院根據台大等醫院鑑定其子傷勢是人為因素,加上檢方查出,楊女與婆婆相處不睦,由她負責照顧兒子等,認定楊女虐兒,依重傷害罪判七年徒刑,並於服刑後驅逐出境。


服刑後驅逐出境
縣府社會局說,案發後社工安置楊女的兒子(四歲);與母親隔離後,就未再發生骨折,但其子已四肢癱瘓,只能與病床為伍了!
判決指出,印尼籍楊姓女子(二十九歲)二○○四年十月嫁來桃園,二○○六年九月生下兒子,與婆婆相處不睦,即自行照護兒子;但楊女的兒子自六個月大起,至一歲三個月,五度因四肢骨折、顱內出血,還肋骨斷裂住院;更離譜是連住院時還發生骨折。
案經國內一項醫學會議披露,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梁光宗追查兩年,並據台大、長庚等醫院鑑定,楊女的兒子無先天代謝疾病、骨質密度較同齡兒童高,且年幼不可能跑跳碰撞或重大意外致受傷,又楊女專職照顧,認定楊女施虐而依重傷害罪起訴。
楊女辯稱,沒照顧幼兒經驗,兒子傷勢可能因洗澡、穿衣服、復健過程所致,地院認為楊女虐兒事證明確,依重傷害罪判處七年徒刑,刑後驅逐出境。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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