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今年 2 月 13 日,震驚全國的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案,在檢警歷經 10 個月的抽絲剝繭後,台中地檢署於今日(30日)正式偵結。這場釀成 5 死 35 傷的悲劇,最終被認定並非單純意外,而是從總公司決策、店端管理到施工現場「層層失守」的職安悲劇。檢方依《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包含新光三越總公司副理、中港店店長及承包商在內共 13 人。

(新聞來源:奇摩新聞、自由時報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