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侵權行為

既已取得孩子的監護權,如果對方未經你的同意,就將孩子帶走又避不見面,顯然對方已侵害了你的監護權,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將孩子交還給你。

刑法上的準略誘罪

如果孩子未滿十六歲,對方帶走孩子,使孩子脫離你的監護範圍,對方也可能觸犯刑法上的準略誘罪。

 

參考法條:民法第184條、強制執行法第128條、刑法第241條第3項。

本資料摘錄自「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