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夫妻一方先死亡留下的財產要如何分配呢?是與子女均分還是可以先分得一半才再和子女均分呢?今天要跟大家討論的案例是:A男結婚前有1塊甲地(價值300萬),銀行存款50萬元,B女婚前銀行存款為100萬,A男B女結婚後育有一子二女,A男於婚姻期間繼承其父的遺產銀行存款1000萬元,A男之後因意外生亡,留下3塊地(各別價值甲300萬、乙200萬、丙500萬)、銀行存款1200萬、銀行貸款50萬,B女向法院聲請清算時名下有銀行存款150萬及1塊丁地(價值500萬元),則B女可以清算的財產為有多少?清算後剩餘的財產又應該如何分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