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載,一名國小李姓男教師利用個別教學時,將手伸進女童內褲撫摸,涉嫌猥褻長達1年之久,女學童因年幼心智尚未成熟,不知這是怎麼回事,加上對老師的信任,未予抵抗,造成女童身心受創,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在一年的時間為三次猥褻行為,法官考量李男無前科紀錄且審理期間頻向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道歉,並當庭和解給付家屬要求之賠償金,因此輕判李男三次之加重猥褻行個別判處八個月,合併執行一年四個月並給予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