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為協議離婚裁判離婚兩種,如果夫妻有一方不願離婚,只剩下裁判離婚一途,但並非任何人都有權訴請離婚,如果是犯錯的一方,就無法請求離婚。

  新竹一名彭姓男子被太太發現外遇,藉故離家後並傳簡訊給太太「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我被設下陷阱、仙人跳,很多債主在追殺我,為了不牽連到妳,我找律師談過,要和妳解除關係。」但太太似乎不願這麼輕易放過彭男,不願離婚。後彭男以生活習慣不同,以「妻子工作需輪值夜班,作息不同發生爭吵,又因此導致無法同居。而且妻子也懷疑他有外遇,夫妻再也走不下去。」為由訴請離婚。

  但法官認為,夫妻縱有意見不合,還是應該相互容忍並理性溝通予以化解,2人婚姻尚非不可維持,裂痕並非不能修復,不能因男方單方面主觀無維持婚姻的意願,就認為夫妻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駁回彭男休妻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