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為了查知親友是否為維冠大樓之受困災民,於網路上張貼失聯親友的姓名、照片,或透過媒體報導協尋,但有網友指出未經當事人同意,此舉恐有違反個資法之嫌。南臺灣於過年前夕發生6.4級的大地震,造成維冠大樓傾倒、多人失聯受困的憾事,許多住戶的親友聯絡不上受災戶,透過各種公共平台協尋親友,以找尋失聯親友並增進搜救的效率。但有網友質疑,未經受災戶的同意即在網路上公布其個人資料,已經違反個資法。網友的質疑是否成立?簡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