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老闆,前年將一組Skype通訊軟體帳號,交給新進員工使用,意外發現普姓等5名離職員工,竟在對話群組中以「女豬」稱呼她,另以「男豬」稱俞姓男主管, 另外,還用「真是趕羚羊」、「很臭」、「很胖」等粗鄙文字辱罵、嘲弄。李、俞因此提告普姓等5人涉嫌誹謗和公然侮辱等罪,但檢察官予5人不起訴,於是女老闆憤而訴請民事向5人各求償6萬。

北院審理後,法官認為 2人曾提刑事告訴,但檢察官已不起訴。普女等5人的Skype群組,雖是供她們討論工作情況,紓發、抱怨對工作不滿,俞男及李女等其他人無法使用並加入對話,只有5人看得到,屬封閉狀態的即時抱怨空間,主觀上沒有使不特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及散布於眾侵害名譽的意思。至於「男豬」、「女豬」等語未指名道姓;「臭」、「胖」屬個人意見表達;「北爛」、「北七」等用語雖讓人聽聞感到不快,但都未讓人格及地位評價到達受貶損程度,判決5人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