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嫺及進昇為被繼承人天佑的養女、養子,後來被繼承人天佑與秀雅結婚,兩人共同筱麗為養女。被繼承人天佑因車禍死亡,美嫺之應繼分為四分之一。但進昇、筱麗、秀雅等人自繼承開始時起,即否定美嫺之繼承人地位,並已就被繼承人天佑所遺留之遺產進行分割。美嫺因而委託楊律師,提起請求回復繼承權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