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陳女與丈夫1997年登記結婚,因經濟拮据未辦婚禮,陳女為一圓披白紗心願,5年後與丈夫在公司尾牙上補辦婚禮,未料去年丈夫變心,指兩人結婚時無 公開儀式,提告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士林地院日前以兩人在同事見證下交換戒指、宣讀誓言,有照片為證,認定「尾牙婚禮」有效。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