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奇蹟大師」的賴俊吉開保時捷超跑擋住救護車,昨被依妨害公務判刑7個月,緩刑3年,但要支付公庫300萬元,這300萬是他原答應捐救護車後改認罪協商的金額。台中地院行政庭長卓進仕表示,賴進吉開跑車擋救護車,此事引起公憤,而賴犯案後的態度不佳,除須繳納300萬外,還要提供公家機關或公益團體16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參加三場法治教育。

法官說,賴俊吉開庭時,同意檢察官提出的認罪協商金額300萬元,因此昨天將他判刑7個月,衡量他在擋車事件後,受到輿論指責,已有教訓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但要支付公庫300萬。法官表示,賴在案發前的講師費,每四個月約100萬至120萬,顯見他有相當財力。據了解,賴事發時曾公開說要捐救護車,最遲會在今年7月,如今早已過了承諾捐贈時間,仍不見捐車。

賴在法院開庭時,主動提出認罪協商,檢察官何建寬問他,「救護車還捐嗎?」賴回應:「當然捐,但受贈單位排到明年才接受,一部救護車約幾十萬」。檢察官認為,要捐就應捐配備好一點救護車,提出捐助公益3百萬及義務勞務160小時認罪協商條件,同意讓他換緩刑。賴當庭答應,後來改口說收入變少,只能拿出40萬,協商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