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對老夫少妻年齡相差近一甲子,高齡91歲的唐姓老榮民愛喝酒,經常酒後和37歲中國籍嫩妻激烈爭吵,今年6月2人大吵一架後,嫩妻憤而離家出走,唐翁央求妻子回家被拒,怒告遺棄。高雄地檢署認為老翁年邁,屬「無自救能力之人」,今將嫩妻起訴。

起訴指出,唐翁的中國籍妻子姓溫,多年前從中國來台,下嫁年紀大她54歲的老榮民,因唐翁每半年只有11萬元退休俸,因此溫女來台後,也獨自經營麵攤維生。

不料唐翁嗜酒,且酒品不佳,經常亂發脾氣或對嫩妻動手動腳,兩人經常爆發爭執,甚至大打出手,雙方還有多次互控家暴並申請家暴令的紀錄,但仍未離婚或分居。
直到今年6月23日下午3時許,2人在住處大吵一架,溫女涉嫌推了唐翁一下,導致他踉蹌跌倒,氣得去驗傷,驗傷單上明確寫著右前臂有5公分擦傷、雙手前臂有6處瘀傷,溫女氣不過,1周後乾脆離家出走,唐翁怎麼求她都不回家。
事後唐翁怒告妻子傷害和遺棄。溫女喊冤,辯稱當天丈夫拉她頭髮去撞牆,她為保護自己,才推丈夫一把,不慎弄傷丈夫,事後又怕被揍,才不敢回家。

但高雄地檢署認為,唐翁年事已高,在《刑法》上屬「無自救能力之人」,加上溫女身為人妻,與丈夫互有扶養義務,但她卻選擇離家出走,已構成遺棄罪,今依遺棄及傷害罪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