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周寶運前年酒後無照駕駛公司小貨車,在竹科的園區一路超速撞死騎機車的高世璋,涉業務過失致死,但高院認定高男違規左轉及超速,加上路口分隔島種樹並有崗亭影響視線,周男看到騎士能反應的時間不到一秒,即使有駕照、車速僅五十公里沒超速,仍猝不及防會發生車禍,判周男無罪。

騎士違規左轉

檢方查出,周男駕照被註銷,在限速五十公里路段以時速約五十六到六十七公里行駛,酒測值0.06,將他起訴。家屬痛罵周男害死他們辛苦栽培取得成大電機碩士的愛子,另索賠七百八十二萬餘元。
但法官勘驗警方取得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高男未依兩段式左轉,沒等機車道的左轉專用箭頭綠燈亮起就搶快左轉,僅2.3秒就被來不及煞車的周男撞上。因周男視線被左前方中央分隔島上高四、五公尺的崗亭遮擋,在高男搶快左轉的2.3秒裡,周男至少前1.3秒看不見高男,換句話說,反應時間不到1秒。
鑑定機關依機車刮地痕及行車記錄器畫面估算,高男車速約時速六十二點六公里,認為周男即使有駕照、車速五十公里沒超速,兩車互撞前一秒仍看不到彼此,極可能照樣車禍,認定周男猝不及防,且酒測值不高,駕照是因沒繳牌照稅被註銷,應無過失責任,僅有無照等交通違規,仍判周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