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20年前事業飛黃騰達時,拋棄共同打拼的妻子及年幼子女,另擁小三同居快活度日,連妻子罹病住院、全家生活無著,還三度對上門要吃飯錢的子女喝斥:「去找你媽!」。5年前他生意失敗,被小三拋棄,他氣得中風淪為街友,雖社工協助向法院提出要求子女扶養官司,但子女不願相認。法官認為張男曾拋家棄子,但也曾養育過子女,還是輕判子女2人每月共同付給父親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