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女子今年七月騎機車載大姊飼養的吉娃娃,行經東門路三段,突遭一隻哈士奇攻擊,吉娃娃送醫不治,吉娃娃飼主怒向哈士奇飼主提毀損告訴。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毀損罪是處罰有「故意」行為者,哈士奇的飼主是「疏於管理」,沒有故意讓哈士奇攻擊吉娃娃,昨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