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中文研究所女學生李行之,去年在PTT BBS(批踢踢實業坊)婚姻看板討論區,閱覽江姓女子PO文「離婚後,再婚的觀感」,立即以BBS戰神為名,回應以「張三娘子」等字眼,江女怒控她公然侮辱;法院認定,張三娘子是指背夫偷腥、人盡可夫的女子,遂判李女罰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