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市經營「孝升」、「孝星」、「孝欣」等3家養護中心及葬儀社的林鴻坤、吳靜惠夫婦,被控2年前逼養護中心僱用的6名女越勞,利用下班時間到殯儀館洗大體及著衣,且每小時只給50元加班費,女越勞不從就揚言要遣返,最高法院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將林鴻坤、吳靜惠各判刑10月確定、緩刑3年,各須向國庫支付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