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血親、三等姻親所犯竊盜罪是告訴乃論!紀姓男子去年元月侵入小嬸住處,竊走小嬸皮包內有現金、戒指、項鍊及證件,經調閱家中監視錄影畫面,懷疑是紀某所為,紀某否認犯行,仍被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因發現被害人並未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