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去年升格當岳父,但他不滿女婿鄭男沒依約支付聘禮與聘金,認為女婿使用詐術,騙他同意未滿二十歲的女兒(李女)出嫁,故怒告女婿詐欺得利罪。地檢署昨將鄭男不起訴處分,指女兒並非父母的財產,即使女婿爽約,仍不應把嫁女兒當成財物損失,婚姻也不該是為了錢。
李男去年升格當岳父,但他不滿女婿鄭男沒依約支付聘禮與聘金,認為女婿使用詐術,騙他同意未滿二十歲的女兒(李女)出嫁,故怒告女婿詐欺得利罪。地檢署昨將鄭男不起訴處分,指女兒並非父母的財產,即使女婿爽約,仍不應把嫁女兒當成財物損失,婚姻也不該是為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