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男女最低訂婚、結婚年齡調為一致,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將函請司法院會銜後由立法院審議現行民法規定,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