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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責任限制
Legal News
單位責任限制
商事法令類
2010 年 05 月 18 日
海商法為
減輕運送人責任
,仿照海牙規則,於第70條第2項規定運送人之單位責任限制,立法目的在於為運送人之損害責任設一最高限制但可約定變動其最低限度,海商法第70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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