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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再議
Legal News
聲請再議
刑事法令類
2010 年 05 月 13 日
係指
告訴人對於檢察官之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表示不服
,而經原檢察官對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請求變更原處分之意思表示,刑事訴訟法第256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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