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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薦任審計職3年以上者,得應會計師檢覈?
Legal News
任薦任審計職3年以上者,得應會計師檢覈?
2010 年 04 月 09 日
凡在政府機關曾任薦任審計職務三年以上,經銓敘合格者,均應認為合於會計師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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