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林姓男子向大樓管理員打聽得知屋主姓「謝」後,認為有機可乘,佯裝成「屋主」再刊登廣告,並留下聯絡電話,等到宋姓被害人來電表示有意租屋後,林嫌不但謊稱姓「謝」,並聲稱因上班很忙,沒空陪同房客看屋,要求宋女直接到租屋處找管理員,自行前往看屋。被害人查看屋況及周遭環境後,對於租屋條件感到滿意,準備承租後,林某便偽刻「謝仁祥」印章,佯裝成房東,並準備一份房屋契約書及一串無效的鑰匙,將欲租屋的宋女騙到一家咖啡館再簽訂合約,成功詐得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