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配偶,而聽從其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性侵案被害人「警詢陳述」能直接判刑嗎?大法官釋憲:不可作為唯一證據!保障被告訴訟權與被害人保護的重大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