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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被告/證人)

證人保護法所規定的「證人」是指誰?

2009年10月09日
證人保護法所規定的「證人」是指誰?

依證人保護法第3條規定,依本法所保護的證人,以願在檢察官偵查中或法院審理中到場作證,陳述自己見聞之犯罪或流氓事證,並依法接受對質及詰問之人為限。所以汙點證人也包括其中。

在證人保護法第1條第1項規定:「為保護刑事案件及檢肅流氓案件之證人,使其勇於出面作證,以利犯罪之偵查、審判,或流氓之認定、審理,並維護被告或被移送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

以及同法第3條所規定的「證人保護」:「依本法保護之證人,以願在檢察官偵查中或法院審理中到場作證,陳述自己見聞之犯罪或流氓事證,並依法接受對質及詰問之人為限。」所以汙點證人也包括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