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台中地區-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名額有限(❁´◡`❁)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台中地區-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名額有限(❁´◡`❁)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首頁 法律知識庫 成功案例 服務項目 看新聞學法律 我們的團隊 聯絡我們
出庭(被告/證人)

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出庭會發生什麼事?

2009年10月08日
民事案件當事人沒有出庭會發生什麼事?

依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並不是不到庭就沒事情,法院會依據你的對手另一造在庭上的主張,而逕自作判決。除非是沒有合法送達的情形才有所不同。

民事訴訟不想出庭,你正在放棄你的權利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367之1條第4項規定:「當事人經法院命其本人到場,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視為拒絕陳述。但命其到場之通知書係寄存送達或公示送達者,不在此限。」

及同法第385條第1項:「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得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不到場之當事人,經再次通知而仍不到場者,並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所以民事訴訟並不是不到庭就沒事情,法院會依據你的對手另一造在庭上的主張,而逕自作判決。除非是沒有合法送達的情形才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