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違憲的聲請程序
  • 台中地區8/7(四)-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名額有限趕緊預約~(❁´◡`❁)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9條第2項:

    「前項聲請,應以聲請書敘明左列事項向司法院為之:
    一、聲請機關及其代表人之姓名。
    二、被聲請政黨之名稱及所在地,其代表人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及其與政黨之關係。
    三、請求解散政黨之意旨。
    四、政黨應予以解散之原因事實及證據。
    五、年、月、日。」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