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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清算

我向銀行以房屋作為抵押貸款800萬元,以及其他卡債及小額信用貸款積欠450萬,已超越法定的1200萬,得否聲請更生?

2009年09月07日
我向銀行以房屋作為抵押貸款800萬元,以及其他卡債及小額信用貸款積欠450萬,已超越法定的1200萬,得否聲請更生?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規定的債務總額1200萬,不包含已設定擔保或有優先受償權之債務


房屋貸款係屬於有擔保債務,無須列入債務總額之計算。因此,其他卡債及小額信用貸款部分所積欠之450萬元未逾法定債務總額,債務人得向法院聲請更生。

若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超過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者,得聲請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