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人於支票上記載「禁止背書轉讓」,受款人仍為背書轉讓,其效力為何?

因票據上已載明「禁止背書轉讓」,如仍為背書轉讓時,追索權不得往前追索至發票人,執票人僅得對前手行使民法上的一般債權。因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到期後,銀行得以「禁止背書轉讓」為由,拒絕付款;此時,前手對於執票人即屬於債務不履行,執票人得以債權人的身分,請求其履行債務,但不可以主張票據上的權利,對發票人行使票據追索權。

執票人僅得對前手行使民法上的一般債權,不可主張票據上的權利
因票據上已載明「禁止背書轉讓」,如仍為背書轉讓時,追索權不得往前追索至發票人,執票人僅得對前手行使民法上的一般債權。因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到期後,銀行得以「禁止背書轉讓」為由,拒絕付款;此時,前手對於執票人即屬於債務不履行,執票人得以債權人的身分,請求其履行債務,但不可以主張票據上的權利,對發票人行使票據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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