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依前二條規定陳報法院時,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
前項一定期限,不得在三個月以下。
遺囑執行人如何產生?其職務為何?繼承人得否擔任遺囑執行人?何種情形下可解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