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著作 (包含語言著作與文字著作) 音樂著作 戲劇、舞蹈著作 美術著作 攝影著作 圖形著作 視聽著作 (將思想或感情以連續影像表現者) 錄音著作 建築著作 電腦程式著作 (係指由文字、數字、符號或標記等敘述或指令所組成,以直接或間接使電腦硬體產生一定結果為目的之著作)
著作權法§91 重製他人著作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