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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囑

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

2009年03月05日
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
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